天水市2021年度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公告

作者: 时间:2021-04-28 点击数:

天水市2021年度引进

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集中引进一批急需     紧缺和高层次人才     点击获取职位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天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度计划集中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     才687人     点击获取职位表     ,其中,市直事业单位154人(含周转事业编制46人),县区事业单位439人,市属     国有企业94人。具体名额、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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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天水市”获取岗位表、进行网上报名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专业方向)相符的条件报名。


(四)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岗位从业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2周岁以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行业内获得省级主管部门及以上奖励、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范围条件的特殊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列为失信人员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已在天水市(含五县两区)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在编在岗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招聘情形的;2020年参加我市人才引进,通过面试或录用,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及其他不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8:30至4月30日18:00。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甘肃党建·天水市平台 (https://ts.gsdj.gov.cn/gsdjportal-v5/site-tianbingdangjian)、中国·天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网(http://rsj.tianshui.gov.cn)、新天水网(http://www.tsrb.com.cn) 上打开《天水市2021年度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公告》,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在线填写并上传《天水市2021年度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天水市2021年度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报名汇总 点击获取》,完成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 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复审,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范围条件的特殊人才或博士研究生,采取一事一议、直接面谈的方式,不受引才名额限制,审核合格的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二)面试考核
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区、市直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地点:由各县区、市直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可设置基础资格分。对通过资格审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评分,根据面试评分结果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县区教育、卫生系统综合设置的岗位,根据成绩高低顺序和引才名额,由应聘人员依次择岗,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放弃资格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
由主管单位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档案、证件等进行复审。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录用分配工作文件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职工),需提供毕业院校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加盖院校公章),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驻外大使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拟聘用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四)体检
对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由县区或市直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县区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市直单位在三级甲等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五)考察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并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及相关证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县区、市直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或市属国有企业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对反映问题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形成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须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三年内(含一年试用期)不得辞职或调动。

四、政策支持
(一) 身份及薪酬待遇。 对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事业编制,享受天水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二)社会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落实“零门槛”落户、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政策。    
 
   
(三)项目扶持。对高层次人才牵头或参与的重点人才项目和科研创业项目,经认定,实行“先扶持、后补贴”的资金支持制度,优先给予正高以上发挥领军作用、带动重点学科、突破关键性技术的重大项目扶持资金20万元,副高以上承担重点科技项目或自主创新项目扶持资金10万元,中级职称以上推动产业升级、有效填补市场空白并及时投入生产或形成产业集群的重点项目扶持资金5万元。    
(七)市属国有企业引进人才,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享受相关薪酬待遇。入职后,由市政府国资委和用人企业双重管理,可在市属企业范围内交流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在企业表现优秀,且工作满5年,担任相当于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公务员调任规定》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交流或调任到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和体检等环节。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在报名、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程序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8287401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8—8393601        
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8214582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2732452        
中共武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3429815        
中共甘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5630077        
中共秦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6523541        
中共清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4957324        
中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8—788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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